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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民的意愿,在村里比什么都重要

    信息发布者:fc2901002027
    2018-07-02 11:31:58    来源:人民日报   转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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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实施乡村振兴必须具备历史耐心,倾听农民呼声,坚持农民广泛参与,始终尊重农民主体地位

      在实施乡村振兴的过程中,一些地方和个人积极性很高,但往往事与愿违。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官湖村原村民陈生投资2亿多元,为全体村民免费建设258套别墅,结果因为分配问题,出现了种种矛盾。表面看,只是村民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;深层次看,是农村治理体系没有理顺,村民的意愿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。一个村容村貌整齐而邻里不睦、鸡飞狗跳的乡村,肯定不是陈生想要的愿景,更不是村民想要的结果。

      要防止农民意愿被“挤出”。干部们常常犯嘀咕,给农民办好事,农民还有什么不情愿的呢?但农民会说,征求了大伙儿的意见没有?村里的小学要不要翻修?老张老李家中间的村道由于两家互相侵占变得越来越窄怎么办?这些事务,没有村民的参与,推进过程中没有体现农民的意愿,就会带来这样或那样的问题。

      农民的意愿,在村里比什么都重要。小官巨贪、微腐败,没有农民的主动参与,甚至连发现问题的线索都不好找。解决乡村的“关键小事”,处处都要体现农民的意愿。推进农村厕所革命、畜禽粪污废弃物处理、小型水利工程建设,点点滴滴,没有农民的意愿,问题解决起来就会拖泥带水。乡村振兴措施行不行,关键是看农民高兴不高兴。有怨气,就要警惕和整改;高兴了,就应坚持和推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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